引渡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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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夜一 (等级:4 - 马马虎虎,发帖:599) 发表:2019-06-13 11:39:01  楼主  关注此帖
香港与大陆最大分别是素质这楼讲的也是对 哎当我朋友生孩子是被告知因为床位关系需要去走廊 所以一个香港人来说那真的是无privacy可言 回归后香港的自由被中央政府慢慢夺走 连chief executive都是内定的 连选举都没有 这已经让我等市民很寒心了 香港人对于言论自由 自由游行集会 protest都说明了港人内心的不满 大陆政府有多黑不用我说大家心知肚明吧 如果这个引渡条款通过了 港人应该毫无安全感可言了 真觉得可悲 为我的亲戚朋友觉得可怜哎。
引渡条款
网上都在说香港同胞在反送中法律
(这词很别扭啊 送中,送终)
这个法令的解释有没有啊,哪里有详细的解释不?
我的理解是 香港之前没有引渡条款,所以香港人在香港以外的罪不判刑。例如之前香港男在台湾谋杀怀孕女友,回到香港后照常生活。那个刘大亨在澳门行贿在香港也不被判刑。因为香港没有这个条款。
这次法律修改这里,香港人在外地犯罪回到港后同样判刑,目前新加坡就是这么做的。所以那对在台湾杀婴的新加坡小男女肯定逃不了新加坡法律的制裁。
这个法律这个方面修改的很好啊。不然香港就变成了所有犯罪分子的天堂啊。约朋友出去,给杀了,然后回到香港依旧逍遥的话,不是很可怕的时期吗?
至于送中这款,求解释。没找到相信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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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夜一 (等级:4 - 马马虎虎,发帖:599) 发表:2019-06-13 12:01:01  2楼
根源在政府对权力的滥用,公信力捉急。
一语中的 如果可以修改成单方面引渡 就好了
大陆台湾 犯罪的可以引渡到香港审判 反方向法律不支持

这个是香港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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