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修例草案社会讨论与立法会一读程序中,特区政府能够认真听取各界意见,合理回应社会关切,做出了重大而有意义的草案修正,关键点在于:其一,移交罪名范围缩小至37种最为严重的刑事犯罪,符合国际惯例;其二,移交拟判起刑点提高至7年监禁,排除了诸多普通刑事犯罪;其三,确立了政治性罪行不移交的规则;其四,实行“双重犯罪”规则,只有香港及移交目的地均认定犯罪的才移交;其五,严格的司法复核保障程序。这些法治的优化配置足以保障逃犯在香港法上的正当程序权利,不存在反对派担忧或指责的法治缺陷。
反对派从一开始就缺乏认真且专业性讨论修例法律细节的意愿,而是抓住修例对香港人敏感安全心理的冲击性,无限制地放大恐惧感,制造谣言,进行非法律和非理性的误导与动员。当然,仅仅依靠反对派自身的蛊惑与动员是绝无可能造成今日之对抗态势的,国际势力在中美贸易摩擦尖锐化的敏感时刻积极介入干预,也是非常重要的推波助澜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