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电动滑板车撞了撞到手臂,红了,还能动但愿没骨折,一直隐隐作痛。对方(什么人种你懂的)呼啸而过。连个车牌都没有,拍照也没用。
去什么部门投诉才有效呢?非要撞的头破血流政府才管吗?小孩老人可经不起被撞。带电动马达的为什么要在1米这么窄的人行小路上开。
之前还看到送外卖的沿着商场边开,台阶上面呐,连自行车都不会骑到这上面来。
组屋楼下的红砖路不走,非要在playground附近的水泥小路上转来转去。
气愤。不可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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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帖荣获当日十大第2,奖励楼主18分以及27华新币,时间:2019-06-16 22:00:01。
同情楼主,政府规划有问题
一个劲在那搞什么10KPH的限速,有个鸟用。人车分离才是正道。我不赞同禁止,但是我主张把这些滑板车,脚踏车,电动自行车都赶去马路上,让他们和汽车碰去,怕了就不骑了,不怕就让他们继续骑。当然,保险强制买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