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大陆地区在国籍上可以一定程度模仿香港的操作香港人的状态其实是:他的永久居民身份本质上是无法剥夺,无法放弃的,能放弃的只是中国国籍。
所以一个持有香港护照的人,如果入籍新加坡的话,他放弃了中国国籍,没有了中国护照,但是一样可以用香港身份证回香港。所有权力一切不变。
即使在香港外住时间久了,失去了永居身份,他们自动有所谓的入境权:
居 留 权
如 拥 有 香 港 特 区 居 留 权 , 即 拥 有 以 下 的 权 利 :
香 港 特 区 的 入 境 权 ;
在 香 港 特 区 不 会 受 任 何 逗 留 条 件 ( 包 括 居 留 期 限 ) 的 限 制 ;
不 会 被 递 解 离 境 ; 及
不 会 被 遣 送 离 境 。
入 境 权
如 有 人 丧 失 其 香 港 特 区 居 留 权 , 但 按 照 法 例 仍 然 拥 有 香 港 特 区 的 入 境 权 , 则 该 人 拥 有 以 下 的 权 利 :
香 港 特 区 的 入 境 权 ;
在 香 港 特 区 不 会 受 任 何 逗 留 条 件 ( 包 括 居 留 期 限 ) 的 限 制 ; 及
不 会 被 遣 送 离 境 。
该 人 可 随 时 自 由 进 出 香 港 特 区 , 在 香 港 特 区 居 住 、 读 书 或 工 作 而 不 受 任 何 限 制 。
中国也可以实施类似的制度。如果大陆中国公民加入其它国国籍,就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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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民运要回来怎么办
在“四个自信”的指导下,怎么可能允许产生任何一丁点影响“自信”的乱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