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话题】遇到这种屋霸,勿洛的这个屋主真是到了八辈子血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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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osch (等级:4 - 马马虎虎,发帖:3086) 发表:2021-02-05 16:54:28  52楼 
你说的这个是对的。屋子的主人有权利决定谁可以待在屋里,谁不可以,包括亲戚和房东。否则就是严重违法的,可以抓起来。如果不这样,就变成任何陌生人都可以去别人家待了。美国还有个堡垒法制,就是直接杀掉进来的陌生人。以前有个案例,一个日本人去美国,迷路了,不会说英文。去当地一个住家求助,结果因为听不懂英语,房东让他离开没有离开,被房东用枪打死了。房东后来算无罪。 租客在把房子还给房东前就是屋子的主人。但是租房间的话,租客就是房间的主人,在自己的房间是合法的,房东是没有权利的赶人的。 hdb多了一层hdb的管理,比如有些wp不可以租整间。如果偷偷租了,被房东发现,一般wp会“自愿”马上离开。并不是应为租约本身,而是怕mom吊销工作签证。 另外一种情况就是租房间的很多没有签书面合同,一般都是口头合同。口头合同非常难以证明,房东如果否认有合同,这样租客就很被动,不能证明合同的存在,就只能被警察按陌生人情况赶走了。
新加坡的法律和美国不同。请问你是法律专业吗?
希望有一个清晰的法律认识。希望明确知道警察的职责范围,以及房东和房客各自拥有的权利。在新加坡的法律框架下。

美国的我知道。新加坡的法律,我原以为我知道。现在发现需要修正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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