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搜到关于器官移植的法案, 陌生人移植需要一个月的强制冷静期...人体器官移植法案(HOTA)
HOTA是一项强制性登记计划,允许在一个人死亡后从其身上获取特定的器官。HOTA是一项强制性的器官捐赠计划,自动适用于所有21岁以上的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
对于21岁以下的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若其父母或监护人同意仍可参与器官捐赠。
HOTA适用于在医院离世的捐赠者,死后把可移植的器官从捐赠者身上取出。
可移植的器官包括肾脏、肝脏、心脏和角膜。器官移植手术只能由经过授权的医生执行。 任何未经授权的人员移除器官均属刑事犯罪,可处以不超过10,000新元的罚款,或不超过12个月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选择退出HOTA
器官捐赠属于个人选择。一个人可以选择通过“反对根据第9条(1)摘除器官”的表格来退出HOTA。填妥表格后送交至国家器官移植单位。退出HOTA的人会收到一封退出的确认书。应该指出的是,一个人可以表示反对捐赠全部器官或只是某些器官。
如果申请人在世之内改变反对意见,可以填写“根据第11条(1)撤销反对器官摘除的声明”(表格1)。填妥的表格须送至国家器官移植单位。
选择退出HOTA的个人,若将来要申请器官移植,那么他/她在等候移植器官名单上的优先级会降低。如果他/她撤回 (more...)
那还是要看看家庭成员
陌生人的话,能配上的人都不好找,再冷静一个月,那还怎么来得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