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做过,我理解是这样赠与的好处是不用现金交割,就是你想达到的效果。坏处是如果赠出方在未来一段时间(不记得是3年还是5年了)出了状况,例如死亡,破产等等,法庭会要求馈赠还原。你说我不担心这事,问题是如果你未来卖房子,即使过了那个时间,买家还是会担心这个问题。楼下说的可能关于代持的争议也是一样。你要费力去解释,间接影响到价值。
买卖从法律上看就干净多了。在订立合同时的5%可以用支票,但是在成交时的95%律师会要求本票。没有律师愿意为你麻烦。订立远低于市场价的买卖合约会产生和上面赠与同样的法律问题。
谢谢,也问过律师了
赠予有一个问题是3年之内,这个房子不能贷款。你自己不可以pledge for loan。你卖出给别人,买方也要全款。
[本文发送自华新iOS 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