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槽八卦】转无照陪酒女郎法庭判决转载自隔壁论坛
我今天特地去听判决了。
1. 她确实漂亮有明星范,有没有整容就不清楚
2. 她10月3日,是一路上骂“超你妈”从公寓门口到44楼,保安人员是个马来女子,初了保护保安人员法令,回教徒有自己的许多禁忌。 她求情时说当时喝醉了,法官直接说喝醉不能做为求情理由,反而是加重的理由 (新加坡喝醉了犯罪是罪加一等)。 第2条罪各判2星期+5天,同时执行。
3. 10月10日,她是在215am 被送到医院,护士递她口罩,她破口大骂“超你妈”不停,把口罩丢到地上。大吵大闹公共滋扰,安抚不果,在20分钟之后医院报警,警察在3点左右抵达,这马上就拆穿什么等了3小时是信口胡说的。 反正医院已经发表声明,她在2小时内完成治疗已经离开医院。公共滋扰罪罚600 新元或坐牢2天代替。 辱骂护士判5天。跟10月3日的分开执行。
4. 至于假工作证,法官接受主控官的意见,觉得辣鸡是有计划有意图欺骗人力部,所以判了3星期。跟以上的分开执行。 所以刑期总共5星期5天+罚款。
辣鸡妹在求情书中也提到她家里3个人患癌了,一个还是末期,她不想家人等不到她。主控官和法官都好好的跟她解释,这个求情因素没有什么份量,因为对案情完全没有关连。
辣鸡妹也提到她是第1次到异乡,
(more...)
有一说一
感觉是不是需要受理新加坡各种短期长期签证的时候还得来个基本法律常识的科普或者网上online test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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