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一楼新闻的说法中国公安已经知道了收款账户,当然也知道了汇款账户, 还知道了具体的收害人 -才能说将款项还给人家 -这是效率,还是巧合呢?
是不是应该在中国报个案,好好调查一下呢?在新加坡无法查吧
再恶劣一点, 中国那边的出款账户, 有没有可能”监守自盗“ 自己报案, 然后取回款项啊, 疑点太多啊
这个还真有新闻,
某小伙把自己银行账号卖给电诈集团,等里面有钱了,又挂失什么的把钱取出来,后续吗自己去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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