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和她儿子轮流来说我造谣诽谤他一直说要让新加坡法律收拾我,我好怕哦。
你要等到
自己安全了再发贴吧。。。 你这个。。
警察局先备案吧。 万一出什么事情,小概率最差情况, 你的家属可以走保险索赔还是什么。
Threat perceived is threat received . 你看下burn notice
你这个相当于已经对他开战。
目前要找一个借口脱身了。 说你男朋友发的 ( 不存在的还是什么) 先搬出去。
你参考下某母亲带着孩子遛弯, 某男青年乱停车还是怎样, 这个妈妈觉得她自己是对的, 跟别人上课。。 结果女儿被男青年摔死。。 这种结局。 还有处理下去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