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上来说,那个12号搬走的人要付12-20号房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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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帅温柔 (等级:15 - 最接近神,发帖:6680) 发表:2008-09-04 10:06:33  楼主  关注此帖评分:
问一下,如果房客提前走的话,房租损失怎么办?我们在一年多前租下了一套房子,我住一间,然后其它的房间租出去,现在房东涨价,我们决定不租,就需要搬出。 房东提前一个月告知我们需要在9月20号搬出,于是我就在8月22号左右告诉和我合租的人,我们必须要在9月20号搬出去。 现在住其中一个普通间的人前两天通知我需要9月12号就要搬走,并且不打算支付9月12号~9月20号的房租。我能向他要这段时间的房租么?如果他不付的话就需要我们付,这好像不公平。 我提出把这段时间房子短租出去,然后再商量损失怎么分摊,人家好像也不答应。 请问有经验的,这段时间的房租一般怎么付法? 另外他在我那里大概住了10个月到一年,具体记不请了,他住进去的时候,口头约定,不住都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
理论上来说,那个12号搬走的人要付12-20号房租的。
除非8月12号之前他就说了。
Forgive yourself before others forgive you. Pe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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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帅温柔 (等级:15 - 最接近神,发帖:6680) 发表:2008-09-04 13:46:44  2楼
谢谢大家建议,我会尽量和他协商解决的找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办法。
没签合同,对方又不自觉。。估计很难“大家都接受”了。。
拿住他的deposit不要轻易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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