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appeal, 但也是被拒。不知道移民局现在是什么政策,拒绝没有条件。加上父母短期签证要到期了,所以只能安排他们回去后再来。
既然已经Appeal了,还是被拒,那就只能安排父母回去一下再来了。
移民局是有内定标准的,基本上是对担保人的各项条件进行打分,只是不对外公布而已。如果你的PR是附属在你老公名下的(非独立PR),那目前比较难帮你父母申请到LTVP,除非你老公的资历很强(职位和薪水都很高)才行。我以前公司的同事刚刚申诉成功,虽然申诉结果等了三个月才下来,但还好是给岳父母申请到了为期一年长期签证。他本人是这家公司的研发经理,同时在中国某大学兼着教授的头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