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关于离婚:双方都是PR, 在新加坡ROM登记。如何离婚?结婚十年了。是真的感觉没感情了。想离了。
请问:双方都是PR, 在新加坡ROM登记的。如何离婚?
(1)是否必须在新加坡离婚?听说还要分居三年?怎么定义分居?把PR IC 地址换一个?
(2)不想再拖三年的话,能不能去中国大使馆离?或者去中国离?因为是PR,双方户口都有的。只是不在同一个城市。
先行多谢热心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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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帖荣获当日十大第1,奖励楼主25分以及37华新币,时间:2014-01-20 2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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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帖荣获当日十大第2,奖励楼主18分以及27华新币,时间:2014-01-21 22:00:00。
关键问题是你们双方都想离?还是只有你想离?
双方都想离直接去找个律师,说你们已经分居三年了,然后交点钱就好了。
另一种方法是双方先拖着,同时找下家,谁先找到了,由另一方提起诉讼诉对方不忠,然后肯定离婚。(不用怕财产分割的问题,新加坡的婚姻法财产分割的依据是对家庭的贡献而非过错,对婚姻不忠不影响财产分割。)
如果只有你想离就比较麻烦了,要先签署一个分居协议,然后一定不要同居了(对方握有同居证据的话,分居三年要从当天开始重新计算。)等三年,然后找律师搞定。如果对方不同意签协议,那就要等四年再去找律师。
如果实在过不下去了,对方不同意连分居也不愿的话,那么就只有非正常手段了,比如证明存在家庭暴力、精神类疾病、性病、重婚等(注意如果你是起诉方,证明自己有这些问题是无效的,必须证明对方有这些问题。)
另一种方法是双方先拖着,同时找下家,谁先找到了,由另一方提起诉讼诉对方不忠,然后肯定离婚。(不用怕财产分割的问题,新加坡的婚姻法财产分割的依据是对家庭的贡献而非过错,对婚姻不忠不影响财产分割。)
如果只有你想离就比较麻烦了,要先签署一个分居协议,然后一定不要同居了(对方握有同居证据的话,分居三年要从当天开始重新计算。)等三年,然后找律师搞定。如果对方不同意签协议,那就要等四年再去找律师。
如果实在过不下去了,对方不同意连分居也不愿的话,那么就只有非正常手段了,比如证明存在家庭暴力、精神类疾病、性病、重婚等(注意如果你是起诉方,证明自己有这些问题是无效的,必须证明对方有这些问题。)
Yea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