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问题是你们双方都想离?还是只有你想离?
登录 | 论坛导航 -> 华新鲜事 -> 社会百科 | 本帖共有 1 楼,分 1 页, 当前显示第 1 页 : 本帖树形列表 : 刷新 : 返回上一页
<<始页  [1]  末页>>
作者:香陵居士 (等级:16 - 好恐怖呀,发帖:22662) 发表:2014-01-21 19:16:30  楼主  关注此帖
【法律咨询】关于离婚:双方都是PR, 在新加坡ROM登记。如何离婚?结婚十年了。是真的感觉没感情了。想离了。 请问:双方都是PR, 在新加坡ROM登记的。如何离婚? (1)是否必须在新加坡离婚?听说还要分居三年?怎么定义分居?把PR IC 地址换一个? (2)不想再拖三年的话,能不能去中国大使馆离?或者去中国离?因为是PR,双方户口都有的。只是不在同一个城市。 先行多谢热心的回答。 --- 该帖荣获当日十大第1,奖励楼主25分以及37华新币,时间:2014-01-20 22:00:00。 --- 该帖荣获当日十大第2,奖励楼主18分以及27华新币,时间:2014-01-21 22:00:00。
关键问题是你们双方都想离?还是只有你想离?
双方都想离直接去找个律师,说你们已经分居三年了,然后交点钱就好了。
另一种方法是双方先拖着,同时找下家,谁先找到了,由另一方提起诉讼诉对方不忠,然后肯定离婚。(不用怕财产分割的问题,新加坡的婚姻法财产分割的依据是对家庭的贡献而非过错,对婚姻不忠不影响财产分割。)

如果只有你想离就比较麻烦了,要先签署一个分居协议,然后一定不要同居了(对方握有同居证据的话,分居三年要从当天开始重新计算。)等三年,然后找律师搞定。如果对方不同意签协议,那就要等四年再去找律师。

如果实在过不下去了,对方不同意连分居也不愿的话,那么就只有非正常手段了,比如证明存在家庭暴力、精神类疾病、性病、重婚等(注意如果你是起诉方,证明自己有这些问题是无效的,必须证明对方有这些问题。)
最新推出专栏《倾听索罗斯》 欢迎大家前来捧场!

Yeah!
欢迎来到华新中文网,踊跃发帖是支持我们的最好方法!原文 / 传统版 / WAP版所有回复从这里展开收起列表
论坛导航 -> 华新鲜事 -> 社会百科 | 返回上一页 | 本主题共有 1 篇文章,分 1 页, 当前显示第 1 页 | 回到顶部
<<始页  [1]  末页>>

请登录后回复:帐号   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