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我知道的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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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阿滋猫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253) 发表:2014-01-20 17:09:47  楼主  关注此帖
【法律咨询】关于离婚:双方都是PR, 在新加坡ROM登记。如何离婚?结婚十年了。是真的感觉没感情了。想离了。 请问:双方都是PR, 在新加坡ROM登记的。如何离婚? (1)是否必须在新加坡离婚?听说还要分居三年?怎么定义分居?把PR IC 地址换一个? (2)不想再拖三年的话,能不能去中国大使馆离?或者去中国离?因为是PR,双方户口都有的。只是不在同一个城市。 先行多谢热心的回答。 --- 该帖荣获当日十大第1,奖励楼主25分以及37华新币,时间:2014-01-20 22:00:00。 --- 该帖荣获当日十大第2,奖励楼主18分以及27华新币,时间:2014-01-21 22:00:00。
说说我知道的一些。
(1)在新加坡ROM一定要在新加坡离婚。分居是三年,三年后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再分居一年。除非有一方不能容忍的问题,比如出轨等。但需要证据。

(2)中国大使馆肯定不管。中国大使馆只管在中国大使馆登记的。回中国离,不知道可不可以。但是肯定的是,即便是在中国离了,回来新加坡分割财产,还要走一遍法庭。而且,如果新加坡法庭发现有不公平条款,或者一方提出异议,新加坡法庭经过核实,可以推翻。


最后我想说,结婚十年,用没有感觉作为理由离婚,是很不负责和令人鄙视的行为。婚姻不光只是感觉,也有责任和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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