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关于离婚:双方都是PR, 在新加坡ROM登记。如何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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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南洋暴雪 (等级:4 - 马马虎虎,发帖:2818) 发表:2014-01-20 17:47:35  6楼 
关于新加坡离婚
新加坡离婚分四种情况
a) 一方出轨,另一方无法忍受继续生活
b) 一方之行为让另一方无法忍受。
c) 双方同意+分居3年
d) 有一方不同意离婚+分居4年。
不过老实话分居3年是最可行的办法。
回答你的问题
1) 分居最简单的方法是去律师行做一个separation deed (分居协议)。然后自觉别住同一个房间即可。如果不小心又住回去了会清零的哦。

2) 离婚在哪里都可以,只要所在地对你们的离婚有管辖权。大使馆要求在大使馆结婚的才可以。
http://www.chinaembassy.org.sg/chn/lsqw/t585187.htm
但是中国法律说: 六、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基本上来说你们继续PR的话只能再新加坡离婚。我知道你们会想去民政局速战速决。严格来说,民政局对你们的婚姻问题也没有管辖权。你们愿意去做后果自负。

另外,我一直和大家说,在哪里离婚取决于共同财产的地点,子女归属,以及抚养费。新加坡法律是优待女生的。你自己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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