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关于离婚:双方都是PR, 在新加坡ROM登记。如何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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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vecn (等级:13 - 举世无双,发帖:9378) 发表:2014-01-20 20:55:05  25楼 
回复不靠谱的太多,看这里离婚四个条件满足其一: 1、分居两年以上 2、一方抛弃另一方三年以上 3、一方被抓住有通奸行为 4、一方证明另一方有不可接受之行为 楼主的情况可以选择第一个。 分居的定义很松,只要找个律师当面claim分居并签字即可,允许住在同一屋檐下,只要声明各自有各自的生活即可算作分居。 只要双方都同意离婚,找个律师事务所帮你们做全套流程,无需上庭,并不会有很麻烦的手续。 法庭会在提交申请后三个星期内判决(一般都会允许),然后再经过两个月的冷静期即离婚正式生效。期间女方会收到一封确认信,女方需要单独去律师那里再次确认一次。最后双方都会收到确认信,离婚完成。
sorry我也不靠谱了一下,更正
1、协议分居三年不是两年
2、抛弃两年不是三年
3、再加一条:有一方不同意离婚的话,分局四年即可。

见这里:https://app.subcourts.gov.sg/family/faq.aspx?pageid=3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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