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关于离婚:双方都是PR, 在新加坡ROM登记。如何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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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想当然耳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167) 发表:2014-01-21 00:26:59  41楼 
关于新加坡离婚新加坡离婚分四种情况 a) 一方出轨,另一方无法忍受继续生活 b) 一方之行为让另一方无法忍受。 c) 双方同意+分居3年 d) 有一方不同意离婚+分居4年。 不过老实话分居3年是最可行的办法。 回答你的问题 1) 分居最简单的方法是去律师行做一个separation deed (分居协议)。然后自觉别住同一个房间即可。如果不小心又住回去了会清零的哦。 2) 离婚在哪里都可以,只要所在地对你们的离婚有管辖权。大使馆要求在大使馆结婚的才可以。 http://www.chinaembassy.org.sg/chn/lsqw/t585187.htm。 但是中国法律说: 六、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基本上来说你们继续PR的话只能再新加坡离婚。我知道你们会想去民政局速战速决。严格来说,民政局对你们的婚姻问题也没有管辖权。你们愿意去做后果自负。 另外,我一直和大家说,在哪里离婚取决于共同财产的地点,子女归属,以及抚养费。新加坡法律是优待女生的。你自己考虑。
新加坡这么做的目的是提高生育率么?
如题,协议离婚都得要3年这能有多难过啊。。。特别是双方可能互相看不顺眼了,但是又没有具体的行为,或者就像楼主说的感情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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