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是那个正当理由,不知道怎么才能自圆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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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叶女贞 (等级:16 - 好恐怖呀,发帖:35838) 发表:2014-04-17 19:19:33  楼主  关注此帖
这位哥(姐)请看看这个中国现行国籍法: 第十三条 曾有过中国国籍的外国人,具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恢复中国国籍;被批准恢复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主要是那个正当理由,不知道怎么才能自圆其说
听说事实上很难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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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叶女贞 (等级:16 - 好恐怖呀,发帖:35838) 发表:2014-04-17 19:23:05  2楼
这位哥(姐)请看看这个中国现行国籍法: 第十三条 曾有过中国国籍的外国人,具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恢复中国国籍;被批准恢复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以下这个情况应该是比较容易的
出生时候是中国籍,之后加入其他国籍,成年之后可以要求恢复中国籍,可能是可以以未成年的时候是监护人替你做的选择,不是自己的意志来作为正当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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