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好像问得比较长远,但是没有办法啊,我想考虑清楚些。
你不要嫌我烦啊,我想问PR的事。
假如,我老公EP了,我DP了,然后半年过去,我依旧找不到工作,这时可以申PR。那么,是我老公自己申呢?还是他可以捆绑我一起申呢?哪个成功率高些?
假如是我老公独自PR了,但我还不是PR,这时,我可能是拿LTVP,而这种普通的LTVP,就会和PHD学生配偶的LTVP一样,找工作要配额?那不是陷入同样的怪圈吗?
还是说,PR的配偶可以很快DPR,或者很快PR?
我真是头都冒烟了!这么多的规矩政策!
你老公带着你申请PR
是不需要你有工作的!因为你老公是主申请人,也是你的DPR的Sponsor,与你是否有工作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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