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男方患有精神病,婚前没有告知,可以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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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eilan1988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218) 发表:2015-02-12 17:04:43  47楼 
多年前有个老妈的同事说要介绍一个她们单位的男生给我当时我也没有在意,还没见面,后来老妈另一个知情的同事告诉她,这个男生以前得过淋巴癌,后来治好了。 一般人是不知道这个事情的,他也没有告诉过其他人,一直张罗别人帮他介绍女友。 然后这事情就算完了,反正我也没有见过。 过了大半年吧,老妈说那个男生结婚了。说他好像很着急结婚,那个知情的人意思说他是隐瞒了病史才能迅速结婚的。 就这个case来说,你说是刻意隐瞒还是非刻意隐瞒。一般情况下,谁会故意去问他,你以前得过淋巴癌吗? 那么他不说就不算撒谎了?lz说的精神疾病也是类似。 就这个事情来说,我能理解这个男生的心情,害怕自己得过恶疾这件事情会影响自己择偶。 但是对另一方来说,这是不公平的。无论给自己找什么借口,都是这样。
你没看懂我的意思。
首先,因为害怕自己得过恶疾这件事情会影响自己择偶,而不告知对方,这是刻意隐瞒。
我说的非刻意前提是,那个男的一开始就不觉得自己得的是恶疾,也不认为这个病会影响自己择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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