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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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ye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65) 发表:2015-11-04 14:55:38  楼主  关注此帖
【宠物情缘】爆个人渣,顺便给转让或有意养宠的提个醒宠物类的贴在华新比较冷门,看到的都是因故转让。本人不做任何人参公鸡,只是观点鲜明,套用一句很老的话,可以不爱,但不要伤害。伤害,当然包括各种遗弃。就算再精心挑选好的新主人,你无法保证人模狗样的背后是怎样一副嘴脸(如下图)。本来写了一大堆,不过。。慎重的人自然慎重,不负责的人永远存在。略尽绵薄之力吧。。该帖荣获当日十大第4,奖励楼主12分以及18华新币,时间:2015-11-04 22:00:03。 (more...)
太残忍
同意楼主说的:可以不爱,但是请不要伤害。如果已经养宠物了,就应该好好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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