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能求助】南洋暴雪讲法律之六 - 放心,结婚了财产不会“充公”又讲关于婚姻法的问题。
重要的话说三遍:
婚内财产不等于共同财产。
婚内财产不等于共同财产。
婚内财产不等于共同财产。
1. 中国法律和新加坡法律不一样,不一样,不一样 (再说三遍).....
按照中国的法律,婚后获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摘自百度百科: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所以,按照中国法律, 结婚后的财产,“你的就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 (朱重八语)
举个例子,在中国已婚夫妇其中一人持有的房子,理论上讲想要做委托公证的话,需要配偶声明无相关权利或者同意委托才可以做这个公证。
在新加坡,共同财产是共同财产,婚内财产是婚内财产。两件事不能划等号。
新加坡没有”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概念,只有共同财产(jointly-owned property)这个概念。
2. 什么是共同财产?
任何两个以上的人,共同拥有某个财产,这几个人都算是共同拥有。比如HDB房子,比如银行的联名账户。
注意的是新加坡法律有一个很有意思的原则叫做生存者权利(survivorship)。意思是说,当共同拥有者死亡,其共同拥有的财产产权自动归幸存的其他共有者所有。这项权利是排在遗产继承权之前 。所
(more...)
赞这一点
c. 双方对婚姻的间接贡献(例如家庭主妇不工作照顾家的情况)。
国内对婚姻法的种种不满应该就是没考虑到这点。不过话说回来这个比较难定量吧。比如工作的妈妈虽然平时让女佣看孩子做家务,但是为了配合丈夫经常出差的工作性质放弃更好的职位,选择不要出差的工作,这些会得到补偿吗?
国内对婚姻法的种种不满应该就是没考虑到这点。不过话说回来这个比较难定量吧。比如工作的妈妈虽然平时让女佣看孩子做家务,但是为了配合丈夫经常出差的工作性质放弃更好的职位,选择不要出差的工作,这些会得到补偿吗?
[本文发送自华新iOS 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