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能求助】南洋暴雪讲法律之六 - 放心,结婚了财产不会“充公”
登录 | 论坛导航 -> 华新鲜事 -> 社会百科 | 本帖共有 86 楼,当前显示第 35 楼 : 从楼主开始阅读 : 本帖树形列表 : 返回上一页
作者:Saira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212) 发表:2015-11-19 10:53:35  35楼 
理论上应该给。有案例说哪怕借钱也要给。 但是给多少是另外一件事。新加坡法律不保护好吃懒做等赡养的离婚女性。 实践中男方真的就没钱其实你没什么办法。
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失业、退休之后借钱也要给赡养费 = 新加坡法律不保护好吃懒做等赡养费的离婚女性
我怎么看着好像新加坡婚姻法特适合那种好吃懒做的潇洒太太,努力嫁个有银人就有了长期饭票,呵呵
欢迎来到华新中文网,踊跃发帖是支持我们的最好方法!原文 / 传统版 / WAP版只看此人从这里展开收起列表

本帖共有 86 楼,当前显示第 35 楼,本文还有 N-1 层楼,要不你试试看:点击此处阅读更多 >>



请登录后回复:帐号   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