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能求助】南洋暴雪讲法律之六 - 放心,结婚了财产不会“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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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走走
(等级:
13 - 举世无双
,发帖:12172)
发表:2015-11-23 07:57:58 6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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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教南洋版主
中国人,婚姻缔结地在新加坡,夫妻二人回中国多年,其中有一个人在新加坡有财产是信托产品,现想在中国办离婚,关于这部分信托产品在新加坡,所涉财产利益如依新加坡法律应如何分割呢?
是否是如果能证明是个人所得,只给那个个人而不参与分配?
国籍有影响么?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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