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例子不错来个极端的例子:A骂了B B将A杀了,辩护因为A骂了B 成立乜?
这个例子不错,B是否犯罪,由警方来办理,法官来判案,但是骂人和杀人是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行为,这个论坛有些ID蛮奇怪的,思维很奇葩,包括管理员或者版主,不去追究违法的行为,倒是对别人的不对穷追猛打,还要自充法官来模糊焦点。
真是讲的太好了!
他们刻意模糊焦点 还一直说自己是中立的 真正的看客们早就都了然于心了 不就是在护犊么?!
本帖共有 266 楼,当前显示第 185 楼,本文还有 N-1 层楼,要不你试试看:点击此处阅读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