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如果打算一走了之请想清楚
登录 | 论坛导航 -> 华新鲜事 -> 社会百科 | 本帖共有 1 楼,分 1 页, 当前显示第 1 页 : 本帖树形列表 : 刷新 : 返回上一页
<<始页  [1]  末页>>
作者:大叔一名 (等级:9 - 已有大成,发帖:5985) 发表:2018-06-04 13:53:22  楼主  关注此帖
恩好的,那我8月16日交给他最后一个月的租金吧反正合同里说是每个月16号交房租对吧。 就这样。 然后反正合同里说7天不交房租可以reenter repossess对吧。那我就这月也不交房租,第七天到酒店住,让他来reenter, repossess 吧(这还是昨天一个新加坡本地的朋友给我建议的)。 然后所有损失,他去小额法庭去解决吧。这就是按照合同的说法。 对他有好处?
楼主如果打算一走了之请想清楚
除非你打算一辈子都不回来了。如果我是屋主,你就这样走了,我就会去报案。结局参考之前两个中国留学生的案例。
[本文发送自华新手机Wap版]
欢迎来到华新中文网,踊跃发帖是支持我们的最好方法!原文 / 传统版 / WAP版所有回复从这里展开收起列表
论坛导航 -> 华新鲜事 -> 社会百科 | 返回上一页 | 本主题共有 1 篇文章,分 1 页, 当前显示第 1 页 | 回到顶部
<<始页  [1]  末页>>

请登录后回复:帐号   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