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好的,那我8月16日交给他最后一个月的租金吧反正合同里说是每个月16号交房租对吧。
就这样。
然后反正合同里说7天不交房租可以reenter repossess对吧。那我就这月也不交房租,第七天到酒店住,让他来reenter, repossess 吧(这还是昨天一个新加坡本地的朋友给我建议的)。
然后所有损失,他去小额法庭去解决吧。这就是按照合同的说法。
对他有好处?
楼主还在纠结啊
去吧!
房东其实能做的也很有限:
可以去小额法庭,然后法庭发传票给你。
但是你可以选择不出庭
当然,如果你不出庭,法庭就会判你输
但是你可以选择不执行庭令
当然,如果你不执行庭令,房东大部分情况也会拿你没办法。
但是,你的信用报告就会记录一笔
当然你可以选择不在乎
但是,你如果再回新加坡(你是PR),要买房啊,买车啊,贷款啊,办信用卡啊等等,就有问题。
当然你可以选择不回新加坡了
所以基本上房东拿你没办法的
房东其实能做的也很有限:
可以去小额法庭,然后法庭发传票给你。
但是你可以选择不出庭
当然,如果你不出庭,法庭就会判你输
但是你可以选择不执行庭令
当然,如果你不执行庭令,房东大部分情况也会拿你没办法。
但是,你的信用报告就会记录一笔
当然你可以选择不在乎
但是,你如果再回新加坡(你是PR),要买房啊,买车啊,贷款啊,办信用卡啊等等,就有问题。
当然你可以选择不回新加坡了
所以基本上房东拿你没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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