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续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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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ayayayayaya (等级:3 - 略知一二,发帖:3132) 发表:2018-09-01 10:11:10  14楼 
我怎么觉得楼主用事实说话还不错呢被人误解,自认委屈,发个贴证明一下,这个权利还是有的呀,无论男女,都什么年代了?天天讲男女平等,为什么特定事情就不可以平等?华新是开放的论坛,谁爱来就来,爱走就走,只有版主和管理员有决定吧?真正发生的事情,只有当事人才知道。
豁达点么!
芝麻绿豆的事儿,瞎耽误功夫。苦生物厚多读两篇paper不好么!每天那么多好pap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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