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员的责任只是证明那份声明是你签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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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笑天
(等级:
8 - 融会贯通
,发帖:9295)
发表:2021-05-19 12:07:45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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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andy99 的大作中提到:
产权人中国籍,委托人也是中国籍,财产也是中国的只是这个产权所属的中国人在新加坡居住而已。 那么新加坡的律师能干什么? 中国籍身份证户口啥的在新加坡也没有法律效力,律师怎么公证? 不懂。
公证员的责任只是证明那份声明是你签的字
律师的作用是保证你所出具的文件 符合法律的规范
在很多国家,公证部分可以由政府部门提供,而且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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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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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9295)
发表:2021-05-19 12:11:25 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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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Blzrd 的大作中提到:
不过奇怪的是,为什么大使馆不能直接做委托书,而要求这么多本地认证。。。
以前大使馆是可以做的
后来只做中国籍的文件
再后来,就都不做了
以前,送使馆前的最后一个认证是外交部章
今年改为律师学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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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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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融会贯通
,发帖:9295)
发表:2021-05-19 12:27:24 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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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Blzrd 的大作中提到:
哈哈断了大使馆的财路~~
并不是啊,是大使馆自己决定停止的
避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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