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还有一个嫖宿幼女罪更是可怕。。。把强奸幼女罪往轻的方向判
还好现在把这个漏洞堵住了
可悲
搞不懂人大在等什么时候才能出一条清晰执行有效的标准。
那么多未成年人受侵犯,每次出一条法令也只是针对当时的热点事件,没有从更广的角度考虑这个问题。
而且用qj一词,主观意识太明显,不利于保护未满18岁,但认知不成熟的群体。
那么多未成年人受侵犯,每次出一条法令也只是针对当时的热点事件,没有从更广的角度考虑这个问题。
而且用qj一词,主观意识太明显,不利于保护未满18岁,但认知不成熟的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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