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男强奸14岁女同学,不用坐牢只改造!天理何在?男子声称在朋友反复怂恿下才强奸14岁少女,甚至怪罪于少女的穿着与行为,控方斥责他犯下严重罪案后还推卸罪责,要求判他坐牢打鞭,但高庭法官考虑后决定判男子接受改造训练。
彭康钊法官星期一(2024年1月22日)下判时指出,现年20岁的被告符合接受改造训练(Reformative Training)的条件,同时考虑到其他因素如被告不是预谋犯案,以及没有证据显示被告是个顽固不化的罪犯等,法官决定判他接受至少一年的改造训练,而非坐牢和打鞭。
改造训练旨在改造罪行较重的年轻罪犯,协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法庭可谕令被告接受至少半年或一年的改造训练。
这起强奸案发生于2020年6月27日,地点在海军部公园(Admiralty Park)公共厕所内。案发时,被告与当时14岁的受害人就读同一所中学。为了保护受害人,法庭谕令媒体不准报道任何可泄露受害人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根据案情,受害人与一名比她大七岁的男子在2019年10月开始交往。案发当天,男友邀受害人出门喝酒。在男友的指示下,受害人上社交媒体直播两人喝酒的情况;被告看到即时动态后,决定前往公园找两人。
少女喝醉在公厕被男友和被告侵犯 八个月后向校方揭发此事
晚上10时左右,被告抵达 (more...)
刑不上大夫,包括未来的大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