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朋友发个hong leong garden shopping center的黑心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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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郡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9) 发表:2010-05-08 20:33:49  7楼 
天哪,这两个人居然从08年就开始行骗了,顶起,希望版主置顶。
讲一讲我们这几天被同一对人骗得经历。

押金被二房东骗走,房屋地址在:
122C West Coast Way, Hong Leong Garden Shopping Center, 4楼,一对中国夫妇,男的(自称)国大毕业,没有工作,女的不知道是什么职业要做shift(这两点在签合约商量水电费的时候完全没有说)。

发在这里也是无奈之举,根据版规,隐去当事人姓名,请版主监督。同时也希望提供给版里的各位租客一点经验和参考,以后在租屋时不要被欺骗。

以下是事情的经过。

签合约:
在2010年4月29日,我和我女朋友两人在122C, West Coast Way, Hong Leong Garden Shopping Center,4楼,与上述夫妇(据他们自己讲是二房东)签订合约,租一个主人房。由于我们是第一次和二房东签合约,经验不足,签完后我们以Cash的形式交付给他们 S$1100 的押金(每月房租S$860, 剩下的S$240据二房东说是水电押金,坚持要收。我们当时也没有想清楚,就给了他们这笔不合理的押金)。

合约上不合理条款如下:
水电费:
看房时男的说要按房间数平分,签约前女的又打电话说要按人头数平分,我们觉得这样也算合理,就接受了。4月29日晚去签合同时,关于水电的条款又多了一条,如果水电费没有超出S$200, 5个人平摊水电,如果水

电费超出S$200, 二房东夫妇只出S$67, 剩余的由其他三个房客平摊。

当时我们就很质疑这项新增条款,可是二房东坚称女的有正常工作,男的正在找工作,白天也不在家,平时电费不可能超过S$200, 我们一大意,也接受了。

器具损坏:
器具损坏完全由房客赔偿,后来看合同,居然没有说明是主人房内的设施还是公用场所。

合约满期搬出时退还押金条件:
请大家注意,合同上写合约满期时,房客要帮助二房东找到下家房客才能领取押金。


二房东反悔搬入时间:
5月7号,我们先是在上午短信二房东(他们两个人只有一部手机),问何时可以搬入。他们没有回复,于是我等了一会又打电话给他们,男的接的电话,口口声声答应了5月8号下午2点可以搬。于是我们开始找搬运车

辆,联系朋友做帮手,并安排了晚上的其他事宜。然而当天(5月7号)晚上6点多,男的二房东又突然打电话告诉我只能在晚上六点之后搬入,我们和他商量,可不可以还是2点搬,他说不可以,完全没得商量,原因居然是他老婆上夜班做shift,需要睡觉。所以,男的没工作,女的做shift, 他们整天至少有一人在家,这个情况在之前谈水电的时候完全没有告诉我们。

由于他们出尔反尔的行为,再联系其他不合理条款,我们决定不能搬进去。当事就打电话说明我们的决定,要求退还押金,他们坚决不还,还要进一步敲诈我们一个月的房租和网费。

我们试图在电话里与他们商量解决方案,可是每次他们不是不接,就是还没有等我们说话就挂机。最后干脆把手机关掉,使我们无法联系到他们。他们最后短信要胁我们,说他们5,6点之前不在家(之前说女的要睡觉),之后要我们带着第一月房租和网费搬入,否则“后果自负”。

这就是事情到现在的发展。事情过后一想,就算我们真住了进去,合同到期之后押金也很可能拿不回来。因为上述种种不合理条款他们都有空子可以钻。我们把经过叙述出来,希望现在和以后找房的房客不要被同样的人欺骗,也希望其他被他们骗过的房客能够联合起来,不让这种黑心房东有立足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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