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亚洲室内运动会象棋竞赛规程及日程
http://www.stqiyuan.com/article_view.asp?id=2154
第三届亚洲室内运动会象棋竞赛规程及日程
(出处:汕头棋院网 作者:打虎将) 日期:2009-09-26 发表人:任意棋 【大 中 小】 浏览:131 发表评论
译者注:本文为根据越南象棋协会网站提供的英文版翻译,因水平所限,译文可能存在不太准确之处,规程内容以原文章为准,原英文版见本文章底部。
第三届亚洲室内运动会象棋竞赛规程
1、比赛日期地点
赛会地点:越南广宁省下龙市
比赛日期:2009年11月3日至11月7日
2、比赛地点
2.1 比赛地点:越南广宁省下龙市珍珠酒店(Pearl’s Hall)
2.2 报告地点:越南广宁省下龙市珍珠酒店
3、比赛组别
--男子团体
--女子团体
--男子个人快棋
--女子个人快棋
4、竞赛日程
11月2日19:30 领队会议
11月3日
09:00 团体第一轮 19:30 团体第二轮
11月4日
09:00 团体第三轮 19:30 团体第四轮
11月5日
09:00 团体第五轮 19:30 团体第六轮
11月6日
09:00 团体第七轮,团体赛颁奖 19:30 个人快棋第一至第三轮
11月7日
09:00 个人快棋第四至第六轮 19:30 个人快棋第七至第九轮,个人赛颁奖
11月8日 离会
5、参赛资格
5.1 所有奥林匹克会员单位运动员。
5.2 亚洲奥林匹克理事会成员国或地区运动员。
5.3 每个参赛代表团不超过10人,其中设领队、教练各1人,男、女运动员各不超过4人。团体赛每队3名运动员,另设替补1名,个人赛参赛人数每队不得超过2人。
6.报名事项
.........
(译者注:最后报名时间已于9月15日截止,本文不再翻译。)
7.技术会议
7.1 裁判委员会及裁判员联席会议于2009年11月2日召开。
7.2 领队会于2009年11月2日19:30召开。
8.比赛规程
8.1 比赛遵照世界象棋联合会最新规则执行。
8.2 规则如因译文原因出现争议,以英文版本为准。规则以外的争议,最终判决以下列遵循:1.一般争议:亚洲奥林匹克理事会相关规则 2.技术问题:世界象棋联合会相关规则。
9.抽签
首轮抽签于2009年11月2日领队会期间进行。
10.技术委员会及仲裁委员会
技术委员会成员(比如裁判员、计时记录员、巡查员等)及仲裁委员会成员,由亚洲象棋联合会指派并经亚洲奥林匹克理事会、第三届亚洲室内运动会组委会核准。
11.申诉与仲裁
比赛期间如出现有争议,必须服从当值裁判员的判决。不服从判决,须及时由代表团代表向仲裁委员会主席提交申诉。任何申诉必须在争议发生后30分钟内提交。除了一个队被剥夺参赛资格外,仲裁委员会经过调查后做出最终裁定,结果将不再更改。所有申诉必须做书面记录。依照国际惯例,每例申诉申诉方必须向组委会上交 100美元押金,否则将不予受理。
12.着装
要求运动员必须统一着参赛单位的奥林匹克传统服装。比赛运动员、技术人员,未经亚洲奥林匹克理事会及组委会许可,不准在服装上贴任何商业广告标签。
13.场地设备
比赛设备必须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14.作弊处罚
经查确认违规作弊的运动员将被取消比赛成绩及比赛资格,如果作弊行为经查实为代表团团体违规,该代表团也将被取消成绩及比赛资格。
15.兴奋剂及性别检查
15.1 比赛运动员兴奋剂检测由亚奥理事会医药委员员参照世界反兴奋剂机构标准进行。
15.2 比赛结束被抽检的运动员接到通知后,由教练或者队医陪同并带上运动员卡,必须一小时内到检测中心接受检查。接到待检通知未按时检测者将按检测阳性处理。
15.3 性别甄别依照亚奥理事会相关规定进行,仅在有必要时进行该项检查。
16.奖励
16.1 英语与越南语为颁奖仪式官方语言。
16.2 所有受奖者必须着其所在代表团的奥林匹克传统服装。
16.3 颁奖出场顺序:前三名发奖牌,按第三名、第二名、第一名顺序听候上台领奖。
16.4 奖项
个人赛:
--- 第一名:金牌及获奖证书。
--- 第二名:银牌及获奖证书。
--- 第三名:铜牌及获奖证书,由半决赛失利者并列获得。
团体赛:(运动员奖牌4块另加2块)
--- 第一名:金牌及获奖证书。
--- 第二名:银牌及获奖证书。
--- 第三名:铜牌及获奖证书。
(本文由汕头棋院网打虎将译自越南象棋协会网站英文版规程,转载时请注明以免因疑义产生误解,谢谢合作。)
-------------------------------------------------------------
附:第三届亚洲室内运动会象棋竞赛规程 英文原文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