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底東马亚洲赛的少年个人组特别采用的5 + 2 制度(半决赛淘汰制负者掉回大组的第七轮瑞士积分制)是有点变质的。 +2时,第3台和以后台号可和,前两台只拿最后的胜负成绩,负者掉回大组,主要目的是克制前台和棋。 可能就是这个原因,新加坡的廖铭濠,在第5轮,走趋向和棋的变着,选择避开淘汰赛。这种头不接尾的制度比较适合马来西亚国情,新加坡只要有专人关注,解决和棋问题不难。
常常改换比赛制度对棋友比赛训练不良。新加坡棋界人才多、知识高、经验多,主办过无数比赛,照理应该早就可以拟定可性方案,不是一直拿全国赛做实验。用其它比赛试验较好。用纸上谈兵的方法,应该可以淘汰很多不适合的制度,选择适当制度方面,新加坡要多加努力。
所谓“道高一尺,。。。
主办国既然可在 5 + 2 的限制下,决定细则[半决赛淘汰制负者掉回大组的第七轮瑞士积分制],各参赛国也会考慮应变方案。
同理,象总可決定全国赛比赛制度,各参赛者也会考慮应变方案。重要的是赛后检讨,在能力範圍内加以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