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贤,万一迫不得已以悲剧收场,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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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aterialist (等级:17 - 华新水桶,发帖:21109) 发表:2008-05-14 19:12:16  3楼 
抚养权可以让法院决定,最可能影响到是抚养的经济条件如楼下所说,不管将来打算怎样,证据一定要收集到,一是确定是否冤枉了丈夫,二是为将来摊牌收集筹码。 在有孩子的情况下,还是以和为首选,但也不能太委曲求全。。。
若是本地裁判家庭案件,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己方有道德优势,颇可以对己方有力。
子曰:礼之用,和为贵。(但是)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先礼,仁至义尽,后兵,人仰马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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