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这些不用制定具体的条条款款吧,感觉对了啥都好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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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微蓝 (等级:4 - 马马虎虎,发帖:1269) 发表:2016-09-04 08:03:25  楼主  关注此帖
有事业等于有共同话题是大前提 最好直接挑明最低接受对方事业达到什么成就
我觉得这些不用制定具体的条条款款吧,感觉对了啥都好说了
我有个朋友跟楼主条件类似,比你小一岁
该有的都有了,
也长得漂亮。
但是以前挑过了头,
也是至今单身。
岁月不饶人,现在选择越来越少了。
我鼓励她去搞个姐弟恋,
快点儿定下来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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