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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超级强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30) 发表:2019-11-13 10:02:18  楼主  关注此帖
单身节,为好闺蜜寻找有缘人先说说基本情况吧 今年刚过30岁生日,离异,有4岁娃一枚跟随前夫。PR,167cm, 50kg。国内top4的本硕,金融行业,收入可观,父母小康。寻找坚定的丁克男士,其他随缘。 从小玩到大的闺蜜,后来在两个不同城市上大学联系不那么紧密了,闺蜜比我先来新,在异国他乡友情比以前更浓烈了。说实话,闺蜜走到这一步,我也觉得很唏嘘。从小闺蜜就是很有目标想法的那种女生,不仅学习好,而且有颜。我还记得很多次,她说她起码得在30岁才会想结婚,在知道她一毕业就结婚,结婚一年多就生娃,我还颇有感慨。直到后面有娃后家里的一地鸡毛,夫家的各种狗血,丈夫的冷漠,以至于和平离婚,作为知情人,我也能深深理解闺蜜这一路走来与自己想法背道而驰的无奈。 希望大家不要使用语言暴力,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不易,你不懂别人所有的故事,希望不要轻易评判别人。愿闺蜜能找到一个真爱尊重她的人。 有意者请发简短自我介绍到flyermo89@gmail.com --- 该帖荣获当日十大第3,奖励楼主15分以及22华新币,时间:2019-11-12 22:00:01。 --- 该帖荣获当日十大第10,奖励楼主1分以及1华新币,时间:2019-11-13 22: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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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介绍的条件其实不差的,只不过丁克这一点要求过滤了大部分人。试想一下有多少中国男人可以接受无子嗣(不是没有只不过比例真的很小)?剩下的只有离婚有小孩的了。如果两人都是离异有小孩并且小孩不在自己这一边的话,以后两人都得分出不少的精力在小孩身上,除非放弃探视权。

讲真的其实超级鄙视这种替闺蜜替基友征婚的贴,都30岁的人了,还不知道自己想过怎样的生活么?有什么拉不下脸面需要闺蜜来替发帖的?自己想征婚就大大方方的发帖,没什么不好意思的。自己不想征婚的话,遇到这种自作主张的闺蜜我只能说遇到了猪队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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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超级强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30) 发表:2019-11-13 13:12:58  2楼
新加坡法律没有放弃探视权这种说法只有主观要不要去看。 换句话来说,提供孩子给ex探视是义务,不过双方可以协议探视时间。 同样,给抚养费是非抚养方的义务,抚养费多少可以协商。
哦,这样啊,谢谢解释
我还以为跟国内一样,可以一刀切呢。涨知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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