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TO单位尚未竣工就闹离婚 女子胜诉获组屋所有份额z一对夫妻在等候预购组屋单位建竣之前闹离婚,女子不愿将组屋单位归还给建屋发展局而提出上诉,最终上诉得直,获得这个还没领到钥匙单位的所有份额。
据新传媒英文新闻网CNA报道,根据今天(2日)与上个月公布的判决书,这对夫妻于2015年结婚,育有两个孩子。他们在2017年7月共同申请购买位于淡滨尼61街的组屋单位,并且顺利获得单位。
2019年1月,由于男子不再同妻子和孩子同住,女子便在同年3月开始离婚诉讼,而法官在2020年2月做出中期判决。家庭司法法院则在2021年5月对离婚作出多项裁决,包括将孩子的共同监护权分配给女方。
他们的大部分婚姻财产按照64.5%对35.5%比例分配,女方获得大份者。不过,被视为婚房的预购组屋单位则需交还给建屋局,双方所付的费用也将被退还。
根据法庭文件,两人还没有搬进单位,也还没有全额付款,因此还未完成购买程序。截至上个月,两人并未领到钥匙。对此,女子针对判决提出上诉,由最高法院上诉庭审理。
女子在庭上表示,如果建屋局没收该单位,就等于将该单位从婚姻财产中移除,对双方来说都是损失,并指她的孩子们最终需要一个属于他们自己的永久住所。
然而,法官最初驳回了女子论点,称她“非常自私自 (more...)
个案不代表流程
离婚的case确实胜诉机会比较大,尤其是带小孩的,我也处理过类似case,在court order里直接写明归妈妈和娃所有。
楼主的case是婚结不了,换owner,不同的情形,就算开发商同意了,后面流程能否顺利走下去,还要看审批流程。处理过的另外一个EC 扯淡的case,审批过程中,HDB总部的人和branch office的说法不一致,最终拿出跟总部沟通的证据,让总部的人去协调,给客户省了一大笔费用。
楼主的case是婚结不了,换owner,不同的情形,就算开发商同意了,后面流程能否顺利走下去,还要看审批流程。处理过的另外一个EC 扯淡的case,审批过程中,HDB总部的人和branch office的说法不一致,最终拿出跟总部沟通的证据,让总部的人去协调,给客户省了一大笔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