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RAS让我证明我今年在新加坡待满了183天
我是今年2月份毕业的,之后在找工作,4月份拿到的offer,(不过公司没有给我发正式的offer letter,只是开始帮我办ep).5月底开始工作。
IRA说我提供证据证明我今年在新加坡已经待满183天,这样才可以claim扣掉的税。除了护照的出入境纪录,想不出还有什么东西可以证明的。请问这样可以吗?
十分感谢!
IRA说我提供证据证明我今年在新加坡已经待满183天,这样才可以claim扣掉的税。除了护照的出入境纪录,想不出还有什么东西可以证明的。请问这样可以吗?
十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