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问题有点奇怪1。首先,他不可能同时持有EP和SVP,这是不允许的。商务签证是社会访问准证(SVP)的一种。
2。如果他目前持有EP,那么在他找到工作之后,在他的新公司为他申请新的EP之前,他必须去他的现任雇主处开的一封信,说明他的当前的工作和和约解除情况,同时,他也必须与他的当前雇主一道去ICA取消他的当前的EP,这些都必须在他的新的EP申请之前做。
不可以欺瞒新的雇主他持有EP的事实,否则,他的新EP不可能被批准,并且,会可能被移民当局控上法庭。
3。如果他只持有商务准证,那么相对简单很多。只需要他的新雇主为他申请EP便可,如果可能,他也必须持此商务准证离开新加坡,直到他的新的EP批准下来。
以上是若干年前的大约过程,目前的情况请咨询ICA一楼询问处。
更正
抱歉,我看错了,你的情况应该是现在他尚没有持有EP
这样,上贴之一,可以忽略。
这样,上贴之一,可以忽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