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没有反其道而行之的啊既然国籍法上有这么一条,就肯定能有被批准的
明天直接去问大使馆去
恢复国籍申请表:
http://www.jl.gov.cn/bsfw/grbs/shza/bgxz/t20051024_51402.htm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十三条 曾有过中国国籍的外国人,具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恢复中国国籍;被批准恢复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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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同的人生阶段,可能需要做出不同的抉择,尤其是当身在异国他乡,当自己的人生完全需要靠自己的双手来打拼的时候,为了个人发展的需要选择加入当地的国籍也无可厚非。既然中国的国籍法里有这么一条,那就应该是可以去申请的,如果条件符合,就该被批准,要不然这种法律就是形同虚设。我相信中国是在不断进步的,有法不依的情况是会越来越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