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般职位三个月试用期属于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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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elix (等级:9 - 已有大成,发帖:10362) 发表:2009-07-11 23:15:25  楼主  关注此帖
试用期3~6个月,看公司规定。可以申请PR
如果一般职位三个月试用期属于正常
试用期的目的是让公司和员工互相了解彼此,一般3个月已经可以完成初期的磨合。有时候一些私人企业为了降低成本,故意拉长适用期限。我最近就有一个小兄弟遇到一家本地公司开出的“两年的培训+适用”条件,而且不交CPF.实属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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