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已过期,人在中国,想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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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南海飞鱼 (等级:3 - 略知一二,发帖:940) 发表:2011-10-04 21:44:03  67楼  评分: 
和平相处
没有特别针对任何人的意思,只是不小心跟错了楼 。

彼此意见不一样,难免的.

但因此伤了和气,争得面红耳赤,又有啥意思呢?

又或者说为了跟自己不是很相干的事情,自己生气冒火..真的是不值得的。


不过看到血气方刚的年轻人这样,就难免想起年轻时候的我...也是这样的...哈,年轻真好啊


再退一步说,大家都是同胞,现在可能是一个学校读书,将来有可能做同事...与其在这里纠结,不如彼此放开胸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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