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昏我不赞同你的观点。
职场本来就是利益驱动的,谈不上善恶。你不要干,自然有人去干。
其实如果公司开给的工资高于你现在的20%,就算是尊重吗?也许那个职位的前任工资高于你100%也难说啊。
这是职场,少用点感情,多些理性为好。
俺也是挺居士的,理由见内。
longman,可能你作为自雇人士,接触的世界更复杂,所以更认同金钱至上,这点我理解。换句话说,尊严在面对足够高的价钱时,就变得微不足道了。这点我也赞同,但我个人也有底线的。说让人脱光光去raffles place广场上唱歌,给再多我也不会去的。
另外一点,据longman 所说,做人要圆滑,这次即使谈不好,也别闹僵,可能下次还有机会。这种话时常会听到,第一反应是有道理,凡事留一线吗。可是仔细想想,还是有漏洞的。首先,这世界的钱是赚不完的。就像人家出来开餐馆,做生意,第一件事是要确定顾客群。走高端的,还是走草根;走小孩的,还是走成人的;。。。不要说我要赚全部人的钱,这就跟做股票在至高点卖,至低点收一样,是神仙才做得到的事。所以言归正传,咱们大部分人作为还在给人打工的工人,在选择出卖自己劳动力的对象时,我觉得还是要有一定的范围的。不要认为自己什么事都能做,什么工都能打,什么委屈都能受。没这个必要。
晚了,脑子不灵了。以上是个人拙见,有意见的尽管提。
另外一点,据longman 所说,做人要圆滑,这次即使谈不好,也别闹僵,可能下次还有机会。这种话时常会听到,第一反应是有道理,凡事留一线吗。可是仔细想想,还是有漏洞的。首先,这世界的钱是赚不完的。就像人家出来开餐馆,做生意,第一件事是要确定顾客群。走高端的,还是走草根;走小孩的,还是走成人的;。。。不要说我要赚全部人的钱,这就跟做股票在至高点卖,至低点收一样,是神仙才做得到的事。所以言归正传,咱们大部分人作为还在给人打工的工人,在选择出卖自己劳动力的对象时,我觉得还是要有一定的范围的。不要认为自己什么事都能做,什么工都能打,什么委屈都能受。没这个必要。
晚了,脑子不灵了。以上是个人拙见,有意见的尽管提。
团结努力,不怕牺牲,排除万难.
我们要发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