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也是挺居士的,理由见内。longman,可能你作为自雇人士,接触的世界更复杂,所以更认同金钱至上,这点我理解。换句话说,尊严在面对足够高的价钱时,就变得微不足道了。这点我也赞同,但我个人也有底线的。说让人脱光光去raffles place广场上唱歌,给再多我也不会去的。
另外一点,据longman 所说,做人要圆滑,这次即使谈不好,也别闹僵,可能下次还有机会。这种话时常会听到,第一反应是有道理,凡事留一线吗。可是仔细想想,还是有漏洞的。首先,这世界的钱是赚不完的。就像人家出来开餐馆,做生意,第一件事是要确定顾客群。走高端的,还是走草根;走小孩的,还是走成人的;。。。不要说我要赚全部人的钱,这就跟做股票在至高点卖,至低点收一样,是神仙才做得到的事。所以言归正传,咱们大部分人作为还在给人打工的工人,在选择出卖自己劳动力的对象时,我觉得还是要有一定的范围的。不要认为自己什么事都能做,什么工都能打,什么委屈都能受。没这个必要。
晚了,脑子不灵了。以上是个人拙见,有意见的尽管提。
理解你的想法
没有关系,不同意见是正常的。
总之,只要大家觉得自己做的能够帮助自己更快的达成下一个5年目标10年目标就去实施吧。
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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