汗,身边俩dpr,一个msc,一个phd,给各自父母申请ltsvp,都批了,还是最近的事。。这种事还是分情况看的吧。
再与楼主多言几句:鲁迅说过,世上本没有DPR,只是说的人多了,就变成了DPR....
婚姻移民只是众多移民方式其中一种,拿到的PR和其他人没有区别... 和主申请人也没有区别.... 正是拿到后,
2人之间PR没有从属关系;主申请人不能凭个人喜好取消对方PR(除非找出有力证据说是骗婚);renew REP时,可以选择主申请人担保或独立renew; REP失效后,只要在新境内,PR仍然有效...
还有,所谓的dpr可以自己去申请公民,也可以独立给自己的孩子申请pr。
个人觉得给父母申请ltsvp这事,在自己有份不错的工作+cpf时是看个人情况,看各自的运气。。至少我身边是这么回事。
楼主说的不对,Independent PR和Dependent PR的确是被区别对待的哦!
ICA处理申请时是采用打分的方式的,Dependent RP的得分要比Independent PR低很多(这是总理办公室的官员亲口说的),目前最主要区别就是在给父母申请LTVP,以及独自申请公民所要求的在新加坡的居住年限要求不同等方面。但就像楼主所说的,如果DPR转成公民,那就不存在区别了;或者虽然是DPR,但其它方面的得分很高(比如工资,工作年限,学历,交税情况等等,或许也能弥补DPR的不足。另外,申请的时机很重要,因为配额会随时间而变,配额充裕的情况下,就会好申请;而配额不够的情况下,就会很难申请。总之,如果申请父母的LTVP被拒了,只能尽力尝试各种申诉途径,运气好时,申诉或许可以成功(我本人以前就是运气好,在收到移民局四封拒信后,最后终于申诉成功了)。如果申诉还是失败了,那就只能是让父母或岳父母先回国,等以后再尝试申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