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个新Offer里面的 Non-compete clause竞业禁止现在的公司快4年了,做产品机械设计,一直没找工作也不了解市场,最近猎头找我不小心拿了个Offer, 但是新的工作合同条款里面有Non-compete clause竞业竞争,就是说离开新的公司后两年内不能在类似公司/职位任职之类的,对我个人也没有赔偿。
1. Non-compete clause在本地常见吗?一般是什么条例还有时间是多长?条款很多,这个真的需要严格遵守吗?违反后一般什么情况?
2. Offer值得签吗? 我现在的工作是明显低于行情Low pay,底薪看起来涨了快30%但没有年底花红和AWS, 所以实际增幅大约是13.5%,底薪好处是稳定不受影响,所以姑且认为是涨了15%吧。薪水Offer给我后我不满意,所以又加过一些了,目测应该不会再提高了,还有签约工作就直接给一次性2个月的薪水的福利
3. 现在的公司总部美国,我就是每天坐着搬砖,公司从来没培训过我,工作简单不压力,我自己独挡一面不怎么需要加班,接触人很少,快4年了有浪费时间的感觉,Low pay
4. 新公司是竞争对手小公司,总部和现在公司的总部在美国同一个城市。新加坡这里成立7年了,现在只有6(+1)个人,这个职位是本地Design的第一个新职位,直接report给美国的人,会被送去总部培训,虽然是搞设计但 (more...)
关于Non-compete clause竞业禁止协议
大概在17年下半年期间,招聘过程中遇到类似问题,正好年底也要review handbook,所以特意就竞业禁止协议和保密协议咨询了律师。抛去个案的特殊性,大概咨询的意见是:对于竞业禁止协议,如果公司规定24个月的话,原则上是不适用的,理由是不可能让每个员工跳槽的时候都因为竞业禁止协议而要求员工转行,因为竞业禁止协议而要求员工长期离开老本行,这个要求是绝对不合理的。这个说法楼下也有同学回复。但是,如果考虑到某职位的特殊性和重要性,那在签合同的时候就需要和应聘者提出竞业禁止协议和保密协议,并在薪酬结构中有相应体现,且竞业禁止时间要合理,而不是统一的24个月这么长。从公司操作角度来讲,对于真的是特殊重要职位,那公司流程上应该有调整,比如2/3个月的notice period,或者是公司有garden leave这种操作。
以上仅供参考哈。
以上仅供参考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