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没有什么不妥啊,不管怎样,希望你们妥善解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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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i_Si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52) 发表:2009-12-16 10:56:50  楼主  关注此帖
情急之下,广而告知了一把,可能方式不妥。我的本意就是当事人讨论一个可接受的方案 至于放到华新上,是因为我不知道参与mm的id,和购买金额的明细列表。 如果有mm已经按照suki mm给大家的email转了余额, 却因为我提出异议,造成更多的麻烦。那我心里更加过意不去。 如果真称重,我完全愿意分担。
也没有什么不妥啊,不管怎样,希望你们妥善解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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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i_Si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52) 发表:2009-12-16 11:00:47  2楼
以非版主的立场说一下自己的看法首先呢,俺绝对相信团长不是为了占这邮费的便宜才那样算的,也相信mm发这贴不是因为觉得团长占了啥便宜。可是,如果真按照每粒的重量来算,那瓶子重量是不是也要考虑进来?玻璃瓶得是塑料瓶的好几倍吧,按照粒数来算对问题简化了很多而已。 要说最公平的算法是连同瓶子的重量,gnc好像没有给出来哈?上次俺陪ada分drugstore的gnc时老老实实一个个称重量的,就是为了看起来公平,花费的时间就不用说了,但不是每个人都像我们这样闲Orz(还是mm愿意去帮团长分担一下,秤个重量?) 然后,团长大晚上还在折腾这种事,要不要也把多花的时间算进来呢?简单点说,每小时工资x2(大半夜的OT,x2很“廉价”了),再加上打去美国的电话,跟那边的沟通,好像全部算下来才公平哈。 对事不对人。。。
以非版主的立场说一下自己的看法:牙__牙说得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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