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好像可以直接运回中国,请问到中国海关是不是收税阿...大家有经验么~~~~
保健品国内海关规定
保健品在国外被称为Dietary Supplements,准确的译名应为“膳食补充品”,美国FDA对Dietary supplements的定义为“含维生素、矿物质、草药或其他植物性药物、氨基酸、用于补充人体膳食成分的浓缩、代谢、组成、提取或合成物”。其实说白了就是比较特殊一点的食品。
和国内的保健品天价并且有病治病,无病强身的宣传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美国的保健品价格十分低廉,而且对保健品的宣传规定相当严格,所有的保健品说明上都会有如下类似注明:
These statements have not been evaluated by the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This product is not intended to diagnose,treat,cure or prevent any disease.
本品以上说明未经食品药品管理局评测。本品不可用于诊断、治疗、治愈或预防任何疾病。
我国海关对个人邮寄/随身携带进境的保健品归类为税则号:
01019910 ---保健食品 千克 另行确定(100元) 10%
即海关对其的税率为10%
注:上述完税价格与应税物品实际价格相差悬殊达到3倍(或1/3)及以上程度的,经现场科级领导同意,可采取另行确定价格原则或按物品实际价格计征税赋。
海关规定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个人物品每次允许进出境的限值为人民币800元,免税额为人民币400元;寄自或寄往上述地区以外的个人物品,每次允许进出境的限值为人民币1000元,免税额为500元。
个人邮寄回国原则上以限值决定是否允许入境。对单件不可分割的物品,虽超出限值规定,但确属个人正常需要的,可从宽验放;若邮寄物品每次在限值以内,且属于自用合理数量范围的,不受次数限制。
1、自用指旅客本人使用、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出租。
2、合理数量指海关根据具体情况所确定的正常数量。
和国内的保健品天价并且有病治病,无病强身的宣传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美国的保健品价格十分低廉,而且对保健品的宣传规定相当严格,所有的保健品说明上都会有如下类似注明:
These statements have not been evaluated by the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This product is not intended to diagnose,treat,cure or prevent any disease.
本品以上说明未经食品药品管理局评测。本品不可用于诊断、治疗、治愈或预防任何疾病。
我国海关对个人邮寄/随身携带进境的保健品归类为税则号:
01019910 ---保健食品 千克 另行确定(100元) 10%
即海关对其的税率为10%
注:上述完税价格与应税物品实际价格相差悬殊达到3倍(或1/3)及以上程度的,经现场科级领导同意,可采取另行确定价格原则或按物品实际价格计征税赋。
海关规定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个人物品每次允许进出境的限值为人民币800元,免税额为人民币400元;寄自或寄往上述地区以外的个人物品,每次允许进出境的限值为人民币1000元,免税额为500元。
个人邮寄回国原则上以限值决定是否允许入境。对单件不可分割的物品,虽超出限值规定,但确属个人正常需要的,可从宽验放;若邮寄物品每次在限值以内,且属于自用合理数量范围的,不受次数限制。
1、自用指旅客本人使用、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出租。
2、合理数量指海关根据具体情况所确定的正常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