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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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rit (等级:2 - 初出茅庐,发帖:63) 发表:2009-09-29 19:25:25  393楼 
讲一点我的理解,错了请专家指正By right,buyer应该是在签OTP的时候付1000块,而签OTP的时候,估价应该已经做好了,OTP上要写明Val和Cov 然后buyer有2个礼拜的时间考虑。决定买了,行使OTP,再多付4000,加上OTP一共5000的押金。 估价的问题屋主说的不算,要专业的估价公司来做。可能高,也可能低
问题就在这里,迟点去做估价,就变成付第三季度的COV+第四季度的估价
我们先签一个OTP,上面写:成交价为估价+COV(注:估价刚去做,COV已谈好30K)。我们也交了一张1000的支票给屋主。
现在的问题是:两周后我们必须再交4000给屋主同时签正式的OTP,但同时估价却没出来。
最后的结果很有可能,我们付第三季度的COV (很高) +第四季度的估价(肯定比第三季度高,因为第三季度的COV很高)
所以请问专家:9月29日去申请做估价,估价是按第三季度,还是会按第四季度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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